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时间: 2024-10-23 17: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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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已由西安大兴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西大兴发〔2021] 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无。招标人为西安莲湖宏汉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农兴路以南,上和城小区以东,红庙坡路以北,市政规划道路振华北路北延伸段(暂定名)。容积率2.8;项目净用地66.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4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1万㎡,地下建筑面积约6.89万㎡。;
2.2 项目地点:农兴路以南,上和城小区以东,红庙坡路以北,市政规划道路振华北路北延伸段。;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标段编号:E1zuygvU1001;标段类型:设计;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本项目位于农兴路以南,上和城小区以东,红庙坡路以北,市政规划道路振华北路北延伸段(暂定名)。容积率2.8;项目净用地66.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4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1万㎡,地下建筑面积约6.89万㎡。;
3.1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信誉要求:①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可查询,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信息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②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申请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造成的诉讼或仲裁;
3.2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买卖平台要求进行。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09月25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3年10月08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资审文件不收费;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 元,
5.1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1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3 标段名称:农兴路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就地安置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招标,资格审核检查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1 本次资格审核检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
7.2 资格审核检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买卖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审核检查文件及别的文件。资格审核检查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加密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核检查申请文件为.xazs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联系人: | 随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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